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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和绩效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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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责 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全市救灾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及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后救灾物资的调运,灾后清理回收类救灾物资的洗消维修、分类保管及对接收的社会捐赠救灾物资的管理。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隶属于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科级建制。 2.人员设置情况 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内设办公室、储运股和管理股三个股,编制人数15名,现在职13名,管理岗7名,专技岗3名,工勤岗3名。 三、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单位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692.66万元,比2022年增加393.06万元,增长131.19%。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132.12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47.08万元、绩效工资4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7万元、失业保险0.62万元、工伤保险0.18万元、住房公积金10.59万元、在职人员取暖费补贴7.04万元。 2.公用经费。本单位2023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支出10.95万元。明细如下:公用取暖费2.58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福利费2.21万元、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压缩5%办公经费0.24万元、培训费0.71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43.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9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49.58万元,较上年增加385.09万元,增长235.27%,增长原因为救灾物资采购数量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为549.58万元,包括:专项业务类项目预算0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549.58万元。部门改革发展类项目为2023年度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费525.21万元;2023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运转费24.37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中支出549.58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共无转移支付支出资金。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与上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25.2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2023年度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费525.2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国有资产原值2821.92万元,国有资产净值2515.71万元 。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2022年,以深入贯彻落实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决策部署为总基调,我单位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组长,中心各股股长具体落实考核工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的全过程,切实规范了绩效目标的编制、绩效自评的实施及部门评价的有效性,加强了与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重视。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11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将所有项目支出均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申报质量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加强绩效目标监控。预算执行中,要求预算单位按照季度报送绩效监控报告,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定期反馈财政部门,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1-8月市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10号)的要求,监控范围为我单位2022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十四个项目,截至2022年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所有项目均未偏离绩效目标。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4号)要求,我单位通过“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2021年的项目进行了自评。通过自评,进一步完善了我单位的自评工作机制,细化了责任分工,强化了收支管理,提高了预算编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不足:财务与业务的配合衔接不够紧密。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预算编制“两上两下”的管理要求,结合往年绩效目标编制经验,对绩效目标及指标的设计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以保障年度目标的实现。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建立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结合行业实际,与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标准有效衔接,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的绩效管理目标。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2〕11号)要求,我单位纳入2023年的2个项目涉及金额549.58万元,全部通过绩效评审。项目明细如下:2023年度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费525.21万元;2023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运转费24.37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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