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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项机制 全力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执法落地见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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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以来,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强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联合执法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联合执法的实践经验,建立四项机制,全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执法落地见效,有力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一是建立联合执法事项清单。聚焦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和经营活动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形成联合执法事项。包括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拖欠售粮群众售粮款,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质检报告造假、粮食仓储单位违反出入库、储存管理规定;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或者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价格违法、计量违法等行为。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市场监督管理2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查办等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判执法形势,研究会商重大疑难案件线索,协调解决联合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三是明确联合执法检查事项、范围、方式。把兰州市放心粮油四级网络各级各类网点依法规范经营情况;兰州地区大中专院校集体食堂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夏粮和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和执行国家粮食质量计量标准有关情况;政策性粮食库存及销售出库情况四类问题作为联合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查账阅卷、座谈走访、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以及12315、12325热线监督,信息化监管等方式。 四是建立了线索移送办理机制。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或者通过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获取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经研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另外一家单位职权范围的,由获取线索的一方牵头组织联合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由2家单位依法依规处置;不涉及自身职责的,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处理。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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